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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16日蘋果日報

【朱健弘╱台北報導】6年前因偶像劇《薔薇之戀》竄紅的鄭元暢,儘管常演浪漫戀愛戲,其實他小學3年級父母離婚,母親離開後,他不願同學知道,就說謊:「我媽媽當導遊,不在家。」也不讓同學來家裡玩;長大後他更對愛情充滿不信任。

星大十八變
在台中北屯長大的他,從小愛跟大他4歲的姊姊玩,因父母都是上班族,早上就將他們丟在百貨公司的書店或自然科學博物館,午餐錢交給姊姊,爸爸直到傍晚下班再接姊弟倆回家。他會跟姊姊將各自房間布置成百貨公司,製作宣傳單及交換券,然後彼此串門子購物,他笑說:「現在想想真的很無聊。」
「爸媽離婚是我人生的分水嶺」,他有感而發,那時背負「外遇」罪名的母親,被父親及長輩親戚禁止她與小孩相見,他說:「那時一年見媽媽一次,媽媽會偷偷去學校看我們,我跟姊姊常蓋被子偷哭。」他也透露,爸爸曾叫他姊姊去求媽媽不要離開,但媽媽仍是堅決地走了。


當模特兒不到1年 就試鏡成功
他14歲那年,姊姊因被父親責打、憤而離家出走,他憶及往事:「姊姊走的第一晚,我聽到爸爸在房間的哭聲,我第一次聽到爸爸哭。」他高中畢業,離家北上投靠住暖暖的媽媽家,與凱渥簽約時還是媽媽陪同,他剛開始當模特兒的前3個月收入很差,加上在服飾專櫃賣衣服的收入,月收入才1萬多元。
不過3個月後,他有時1個月走秀近30場,4、5萬元的收入讓他生活穩定,當模特兒不到1年他就試鏡成功、演出《薔薇之戀》,此後順利從伸展台走向戲劇圈,如今又出新專輯,他承認自己星途其實挺順利,是個幸運兒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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