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【聯合報╱記者褚姵君/台北報導】

2011.11.23 10:01 am

林依晨上周在「我可能不會愛你」中戴假髮亮相,引來網友直呼「媽呀,這髮型好糟」、「不要啊~~還我長髮」,ptt網路討論哀鴻遍野。

昨真相大白,其實她原本真的要為戲剪掉留了11年的長髮,但因接下知名髮品廣告,才戴假髮上陣。她坦言:「其實今年年中,真的有股衝動想剪短髮,結果髮品廣告找上門,這代言我等了10年,只能說命運很奇妙。」

她成為家用大廠P&G旗下潘婷、海倫仙度絲與沙宣3大品牌共同代言人,創髮品廣告史上新紀錄。

昨廠商透露,最早按慣例,是各品牌各找代言人,但林依晨除了氣質、髮質與髮量都獲青睞外,之前P&G舉辦公益活動,曾公開徵求女星頭髮,當時林依晨與P&G並無合作關係,但她為支持慈善,二話不說捐出20公分頭髮,令P&G決定破例重用她任台灣與香港地區代言人,代言費近千萬元。

廣告企畫與拍攝過程,當時林依晨正趕拍「我」劇,廠商乾脆拎著所有配備與行頭到「我」劇中程又青的家,等林依晨拍攝空檔進行定裝。她則每天花1小時做足護髮功夫,並表示,如果另一半願意幫她敷髮膜,就可以考慮託付終生。

【2011/11/23 聯合報】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曉書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